煙臺市:大于35℃高溫工作需防暑,職業性中暑享工傷待遇
煙臺市衛生監督所發出衛生安全預警,提醒用人單位以及高溫作業勞動者,做好高溫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如果是在工作中中暑也可稱為職業性中暑,可享受工傷同等待遇。
近日,煙臺市某用人單位的一名勞動者暈倒在車間的反應釜旁邊,數天后該勞動者因醫治無效死亡。經調查,該勞動者患有嚴重的“牛皮癬”,致大面積皮膚疤痕,屬于高溫作業禁忌癥,而用人單位根本不知曉此事,安排該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前未進行職業健康查體。用人單位因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存在失誤,最終付出了較高的經濟賠償。
煙臺市衛生監督所專家提醒各大企業:作業點高于35℃企業要采取防暑措施。
衛生部從8月起執行新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對勞動者在高溫下作業需采取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有具體明確的規定:當勞動者作業地點最高氣溫大于35℃時,企業應采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并應減少接觸時間。高溫作業車間應設有工間休息室,特殊高溫作業,如高溫車間橋式起重機駕駛室、車間內的監控室、操作室等要有良好的隔熱措施,室內氣溫不大于28℃。
煙臺市衛生監督所舉報電話:660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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