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
從2013年3月1日起,濟寧市開始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220元和10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和11元。
在這次調整中,市中區、任城區、兗州市、鄒城市、曲阜市、微山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泗水縣、魚臺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梁山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元。
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項目內。
附件: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3〕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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