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重慶調整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項目和標準政策
按:根據《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4〕162號)要求,為切實保障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的需要,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09年底制發了《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項目和標準的通知》( 渝文備[2010]13號)(可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上查閱),調整項目和標準從20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為了讓廣大群眾更好地理解相關政策,經重慶市政府網站約稿,市人力社保局對重慶市調整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項目和標準政策解讀如下:
一、調整的背景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4〕162號)執行6年來,為滿足工傷職工重返工作崗位和日常生活的需要發揮了較大的作用。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輔助器具的品種、材料、工藝、功能等都有了極大的改善,為了使工傷職工改善生活質量,更好地回歸社會,我局決定增加輔助器具項目和標準。
二、調整的原則和意義
調整的原則:一是以普及型為主;二是重點突出使用功能;三是增加實用的新項目和改善生活質量的人性化項目;四是與國內部分省市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比較,做到不低于周邊省市、在西部領先、國內靠前。
如此大幅度調整我市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的項目和標準,其意義主要在于提高工傷職工的生活質量和能力,尤其是肢體傷殘的工傷職工,按新標準配置的輔助器具不再只是改善其傷殘的外觀,更重要的是幫助其恢復一些肢體功能,如果是一個缺失了上肢的人可以用配置的假肢端起水杯自己喝水、缺失了下肢的人可以借助配置的假肢自行行走,還能適應重慶市多上坡下坎的地理條件。同時增加了假鼻假耳假發等更為人性化的項目。
三、調整的具體情況
本次調整后配置項目從原來的18項調整為63項,增加了45項,比原來增加了250%;費用支付限額從原來的平均2221元/項提高到平均6177元/項,增加3956元/項,每個項目的平均費用增加了178%。據不完全估計,每年共增加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數百萬元。調整之后的輔助器具品種更多、材料更優、技術更先進、功能更全面,不僅能滿足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的需求,改善工傷人員的生活質量,而且矯形器的增加更有助于工傷職工的早期治療和肢體功能的早期恢復。
四、更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
為了工傷職工受傷后盡早接受矯形治療,最大限度恢復肢體功能,在本次調整時在原基礎上增加了約20項矯形器,根據工傷職工的傷情需要,絕大多數矯形器可在傷者住院治療期間就由輔助器具定點機構直接到醫院安裝而無需先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不僅方便了工傷職工,更有助于工傷職工的早期治療和肢體功能的早期恢復。
五、減輕了企業和工傷職工的負擔
調整后的支付限額包括為工傷職工配置達到“項目內涵”規定的所有功能的輔助器具、假肢訓練費、使用年限內的維修費等費用,輔助器具配置定點機構不得再額外收取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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