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提高
根據山東省里的文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遺屬困難救助標準由原來按遺屬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執行提高為按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50%執行,執行時間為2012年6月。萊蕪市2012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為每人每月400元,提高標準后為每人每月600元。
根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的通知》(萊民字[2013]7號),萊蕪市城市低保標準自2013年1月起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75元。
萊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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