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對享受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人員資格驗證通知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09-07-23 09:50:00 瀏覽量:
關于對享受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人員資格驗證的通知
皋勞社醫〔2009〕83 號
各鎮(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分局):
為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領取人員社會化服務工作,規范基金支出管理,確保因工致殘一至四級人員的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以下簡稱“定期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決定對工傷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資格驗證。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證時間
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止。
二、驗證對象
2009年6月底前已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親屬。
三、驗證辦法
驗證對象在規定的驗證時限內,由本人攜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鎮(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分局)審驗。鎮(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分局)經辦人員認真核對驗證對象的身份及有效證件,核對一致的,由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本人在驗證表上簽名或按手印。因重傷、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前來辦理驗證的,鎮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分局)要預約上門辦理驗證手續。
四、注意事項
為提高工作效率,今后每年工傷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驗證時間與企業退休(職)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時間同步,驗證辦法同上(不再發文通知)。各鎮(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分局) 于驗證當月,將定期待遇領取人員資格驗證表及相關資料復印件蓋章后,報送至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處匯總。
凡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驗證手續的定期待遇領取人員,從次月起醫保經辦機構將暫停發放其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待補辦驗證手續后恢復發放。
如皋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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