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時突然頭暈,請假回家后死亡,是否屬于工傷?
作者: 來源:中國就業 發布時間:2019-02-11 09:59:00 瀏覽量:
問:員工上班時生病,回家后死亡,能否認定為視同工傷?
【相關案例】
某公司的一名員工在一天下午工作時突然感到頭暈目眩,無法堅持工作。該員工向其直屬領導請假回家,在自行服藥后躺下休息。當晚該員工死亡。經法醫鑒定,該員工死亡系發病后沒有及時救治而導致。該員工家屬要求公司為其申報工傷。公司想知道,這名員工的情況是否屬于工傷?
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該條款適用于兩種情形:一是職工在崗期間發病,并直接導致死亡結果,即職工從發病到死亡的空間和時間不存在中斷,而是連續的。二是職工在崗期間發病,當時并未發生死亡后果,而是在搶救過程中死亡的。此時,死亡時間應當距離被醫療機構初次診斷的時間不超過48小時。本案中,該員工雖是在工作崗位上發病,但該員工在崗位發病時并未發生死亡后果,而是回家后死亡的,且該員工死亡前并未送醫搶救。所以,該員工的情況不屬于視同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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