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補助金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1-15 18:08:00 瀏覽量:
目錄
1、概念
2、支付主體
3、條件
4、主要調整標準
5、享受主體
6、工亡補助金的分配
概念
工亡補助金是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依法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之一,對工亡職工近親屬給予的一次性補助。1996年10月1日實施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一次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詞。
支付主體
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條件:
1、工亡職工依法被認定為工傷;
2、屬于死者近親屬范圍內。
主要調整標準:
1、1996年10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前,標準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2011年1月1日后,標準為職工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享受主體:
1、2011年1月1日前,工亡職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租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2、2011年1月1日后,工亡職工近親屬(配偶、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工亡補助金的分配
見《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何分配》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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