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
作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來源: 發布時間:2016-08-12 14:35:00 瀏覽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人社險中心函【2016】19號
關于2016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5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核定2016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62.39萬元。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請各地遵照執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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