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市2022年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的通告(京人社發〔2022〕15號)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2-09-27 21:09:00 瀏覽量: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北京市2022年調整工傷人員
生活護理費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2〕15號
為保障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對因工致殘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本次調整的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
二、調整標準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5541元的,調整到5541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4432.8元的,調整到4432.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3324.6元的,調整到3324.6元。
三、調整生活護理費所需費用,參加北京市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工傷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四、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享受或比照工傷待遇處理享受生活護理費的人員,參照本通知執行,所需經費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五、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的調整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beijingshi/2022-9/11059.html
上一篇:關于印發《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京人社工發〔2022〕46號)
下一篇:北京市:關于2022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京人社發〔202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