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于2023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京人社發〔2023〕12號)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3-12-18 11:48:00 瀏覽量: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關于2023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3〕12號
為保證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平穩銜接,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關于2023年養老保險待遇
2023年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1525元/月作為計算基數。其中,2023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并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按照上述規定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并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
二、關于2023年工傷保險待遇
為保證本市2023年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合理銜接,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以11525元/月作為計發基數。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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