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傷殘輔助器具費的申報
作者: 來源:合肥市人社局 發布時間:2017-12-16 20:14:00 瀏覽量:
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
2、《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586號令)
3、《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省政府169號令)
4、《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人社部、國家衛計委令[2016]第27號)
二、承辦機構
合肥市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中心
三、服務對象
參保單位、參保工傷職工
四、申請條件
1、經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
2、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配置輔助器具;
五、申報材料
1、工傷認定書復印件;
2、勞動能力鑒定確認配置輔助器具書;
3、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職工配置輔助器具書申請書(需寫明配置輔助器具定點廠商名稱、配置年限);
六、服務流程
1、參保單位提交材料;
2、申報材料齊全的即時受理;
3、申報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待申報材料符合要求后即時受理;
4、即時受理沒有問題的,當場開具《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通知書》,工傷職工憑此《通知書》至輔助器具定點廠家配置。
七、辦理時限
當場受理,并于配置完結后的次月30日前結算數據報至基金科將費用轉入輔助器具定點廠家。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九、辦公地址、服務時間和咨詢方式
辦公地址:合肥市政務環路88號社會保障服務中心3樓
服務時間:工作日9:00-17:00
咨詢方式:0551-63536349
發布日期: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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