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青島市工傷保險待遇核準使用有關數據的通知
作者: 來源:青島市人社局 發布時間:2020-09-21 10:16:00 瀏覽量:
關于青島市工傷保險待遇核準使用有關數據的通知
青人社發〔2020〕83號
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各用人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國務院第586號令)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山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2019〕33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青島市2020年度起工傷保險待遇使用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關數據通知如下:
一、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實行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2020年度工傷保險待遇政策涉及使用的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仍以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6328元(月均6361元)為基數計發。此后該標準不再調整,一直執行至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我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時為止。
二、根據國家統計局《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數據,2019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359元。2020年度我市工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此為基數計發。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請各區市遵照執行。
聯系方式:市社保中心工傷和失業保險待遇處,85775573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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