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10年傷殘津貼調整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4-19 11:45:00 瀏覽量:
關于2010年度傷殘津貼調整的通告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據悉:
根據《關于2010年度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0號)文件精神,對1-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也稱殘疾退休金,下同)進行了調整,并于2月12日前發放。現對有關調整內容通告如下:
一、調整對象
傷殘津貼調整對象: 2010年6月前(含該月)已按月領取工傷保險傷殘津貼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
(一)離、退休人員:定額增加85元/月;再按照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基本養老金,計算出來的調增金額低于50元的按50元發放。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含正高職稱、副高職稱及高級技師) 、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和原工商業者, 按第(一)款方法調整后,再增加50元/月的基本養老金。
(三) 軍轉干部退休人員:按第(一)款方法調整后,基本養老金仍不足2229元/月的,按2229元/月發放。
(四)按月領取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人員:按上述辦法進行調整。
三、舉例說明
如,某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0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1500元,則本次調整后為:
85元/月+1500元/月×(1+4%)+50元/月=1695元/月
四、發放時間
(一) 2010年2月12日前將2010年1月和2月的調整金額發放至退休人員養老金存折,請各相關人員及時打本查詢。
(二)2010年3月起,基本養老金按調整后的標準進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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