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2017年度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8-08-07 15:52: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我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2017年度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通知
茂人社[2017) 177號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濱海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財政社保局,茂名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及茂南分局、電白分局,市各工傷保險參保單位: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我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的2017年度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護理費以全市2016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755元為基數,一級調整為2853元(即4755×60%),二級調整為23775元(即4755×50%),三級調整為1902元(即4755×40%),四級調整為1426.5元(即4755×30%)。
二、供養親屬撫恤僉按壘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7.6%調整。
三、本年度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僉待遇調整從2017年7月起執行。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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