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調整2009年工傷待遇
作者: 來源:法治快報 發布時間:2009-09-13 07:50:00 瀏覽量:
南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把調整社會保險相關政策、降低社會保險享受門檻、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課題,加強調研,并于近日提高了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有關規定,南寧市勞保局及時對2009年度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待遇進行了調整。
其中1-4級工傷傷殘津貼人均月增加199.08元,調整后月人均傷殘津貼從1075.50元提高到1274.58元;工傷護理費人均月增加85.46元,調整后月人均護理費從461.72元提高到547.18元;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月增加76.11元,調整后月人均撫恤金從411.20元提高到487.31元。
目前南寧市大部分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調整后的待遇已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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