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公布:廊坊市工傷保險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再次提高,目前已全部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是依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411號)的規定,對2011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其供養親屬的待遇進行調整,新標準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此次調整后,傷殘津貼實行按月分級調整,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20元,二級傷殘200元,三級傷殘180元,四級傷殘160元。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傷殘職工津貼,五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40元,六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20元。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分別按照我市201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確定。調整待遇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原渠道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及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由工傷人員現所在單位支付。
本次待遇調整是關系工傷職工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市工傷保險管理中心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確保3月15日全部調整補發到位。此次調整中,我市共涉及工傷職工51人,傷殘津貼累計補發121920元,生活護理費累計補發46869.6元;涉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241人,累計補發供養親屬撫恤金268296元。(來源:廊坊新聞網,www.wnpump.cn整理編輯)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hebeisheng/2013-3/4524.html
上一篇:中捷產業園區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下一篇: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傷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