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黑人社規[2018]4號)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局,中省直有關單位: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轉發你們,并根據我省工作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科學合理確定使用比例
各地要充分認識工傷預防是工傷保險“三位一體”制度體系建設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按照《暫行辦法》規定,根據本地區(含所轄縣、市、區)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發生率、工傷保險基金收支等情況,在保證上解省級調劑金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的基礎上,利用工傷保險基金依法開展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預防宣傳與培訓工作。工傷預防費的使用原則上不得超過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征繳收入的3%,具體標準由各地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等情況合理確定。因工傷預防工作需要,經省級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提高工傷預防費的使用比例;工傷保險基金支撐能力較弱的市(地),可以適當降低工傷預防費使用比例。
二、密切配合,據實確定工傷預防重點領域與項目
各地在確定工傷預防重點領域前,人社部門要與財政、衛生計生、安監以及本轄區內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協同配合,根據當地經濟要素、產業結構、工傷事故傷害、職業病高發的重點行業、企業和生產安全事故的實際,以及作業、工種崗位等情況共同確定工傷預防重點領域列入工傷預防項目,并向社會公開。鼓勵本轄區域內的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等社會組織按照《暫行辦法》規定,依法實施工傷預防項目,有針對性地廣泛開展工傷預防宣傳、培訓工作,促進重點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地人社部門會同財政、衛生計生、安監等部門制定,并于7月底前上報省級人社、財政、衛生計生、安監部門備案。
三、形式多樣,發揮工傷預防宣傳作用
各地要強化工傷預防服務機構的指導,制定方案及規程,確保按照服務協議、服務合同約定實施工傷預防項目,切實發揮工傷預防在生產中降低工傷事故與職業病發生率的作用。工傷預防宣傳培訓應充分發揮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利用新媒體、高科技傳媒、互聯網相結合的方式,提升工傷預防宣傳培訓實效。采用制作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微電影、微電視、微動漫等多種現代影視宣傳方式,與傳統印制工傷保險宣傳畫、標語、圖冊、用品等相結合,大張旗鼓廣泛開展工傷預防及安全生產、職業病危害等知識宣傳培訓,樹立人人注重安全、人人參與工傷預防、人人了解工傷預防的氛圍。圍繞典型案例開展研討、培訓,利用大中型行業企業優勢開展“企業生產工傷預防優先”的現場宣傳活動,真正樹立勞動光榮、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強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工傷預防相關知識了解與掌握,讓工傷預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真正為社會經濟發展起到減少和降低工傷事故發生率作用。
四、強化監管,建立部門配合協調機制
為貫徹實施《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依法安全穩妥地開展工傷預防工作,各地要成立由人社、財政、衛生、安監等部門組成的工傷預防工作領導小組,對工傷預防項目確定與實施、工傷發生情況、職業病及安全事故情況定期召開部門協調聯席工作會議,相互通報工傷、職業病發生分布基本情況并進行分析,通報工傷預防項目執行等情況。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對提供工傷預防服務的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等社會組織機構進行依法監督管理,在工傷預防項目實施中存在欺詐、騙取工傷保險基金行為的,對相關責任人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進行處理,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安全運行。
附件:關于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pdf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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