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調整2013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9-04 10:23:00 瀏覽量:
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通知,再次提高全市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等待遇,這是近年我市工傷待遇的第十次調整。
根據通知,此次調整范圍涉及2012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按新調整的標準,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40元的標準增加。其中,生活護理費方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為1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為1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為75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配偶為100元(孤寡老人為120元),其他親屬為8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100元)。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標準繼續向老工傷人員傾斜。對于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發生的工傷,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此次調整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所需費用由現發放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資金渠道支付。傷殘程度為五級、六級且用人單位難以安排的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調整費用依然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另外,工傷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包括按退休人員安置),并按養老保險政策調整養老金的,不屬于這次傷殘津貼的調整范圍。(來源:西部在線,www.wnpump.cn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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