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2009年調整工傷待遇和撫恤金標準
作者: 來源: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時間:2009-07-04 17:38: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工傷人員待遇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武勞社〔2009〕80號
各區勞動(保障)局,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
為保障工傷人員的基本生活,現根據《武漢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對工傷致殘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在工傷人員目前享受傷殘津貼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致殘一級增加152元/月;致殘二級增加144元/月;致殘三級增加135元/月;致殘四級增加127元/月。
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且在享受傷殘津貼的傷殘人員,致殘五級增加118元/月;致殘六級增加101元/月。
二、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在目前享受生活護理費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17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05元/月。
三、供養親屬撫恤金。在目前享受撫恤金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配偶增加52元/月;父母、子女增加39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此基礎上增加13元/月。
四、增加的工傷待遇按原渠道支付。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hubeisheng/2009-7/WuHanShi-2009-NianTiaoZhengGongShangDaiYuHeFuXuJinBiaoZhun.html
上一篇:宜昌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暫行辦法
下一篇:襄樊市:2009年調整工傷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