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于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的通知(湘人社規〔2022〕39號)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2-11-30 20:33:00 瀏覽量: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的通知
湘人社規〔2022〕39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按如下辦法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即2005年12月29日前由原人事部門認定的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特等每年25660元、一等每年20080元、二等甲級每年10040元、二等乙級每年7810元、三等甲級每年6700元、三等乙級每年5580元,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原已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的,不享受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執行。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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