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以下簡稱“新標準’’)已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15年1月1日實施。新標準是在充分聽取各地意見的基礎上對《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06)(以下簡稱“原標準”)進行的修改和完善。為實現新舊標準平穩過渡,現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新標準實施后,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提出的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按照新標準進行鑒定。
二、新標準實施前,已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但尚未作出鑒定結論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按照新標準進行鑒定。若因標準發生變化導致鑒定級別低于原標準的,按照就高原則作出鑒定結論。
三、新標準實施前已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新標準實施后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提出勞動能力復查鑒定或者再次鑒定申請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按照新標準進行鑒定。
四、按本通知第三條規定提出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及對復查鑒定結論不服提出再次鑒定申請、且鑒定級別發生變化的,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自作出鑒定結論的次月起作相應調整,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作調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計發標準,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前最后一次的鑒定結論確定。
實施修訂后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涉及面廣、敏感性強,請各地結合實際,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貫徹新標準的各項工作,妥善處理新標準實施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新標準實施中遇到重大問題請及時報我部工傷保險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14年11月21日
頒布日期:2014-11-21
執行日期:2015-1-1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jiandingbiaozhun/5982.html
上一篇:2015年工傷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下一篇:2015年工傷十級傷殘鑒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