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補正材料通知書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1-12-07 12:20:00 瀏覽量:
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補正材料通知書(存根)
勞鑒補[20 ] 號
:
經審核你(單位)提交的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材料不完整,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補正以下材料(劃“√”):
1.按規定填寫的勞動能力鑒定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復印件;
3.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
4.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原始病歷(復印件需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等診療資料;
5.申請再次鑒定或復查鑒定提交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復印件;
6.供養親屬需提供與已故人員的供養關系身份證明。
7.舊傷復發需提供原在部隊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復印件)。
8.其他:
20 年 月 日
送達人: 被送達人: 送達方式(郵寄 直接)
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補正材料通知書
勞鑒補[20 ]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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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核你(單位)提交的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材料不完整,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補正以下材料(劃“√”):
1.按規定填寫的勞動能力鑒定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復印件;
3.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
4.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原始病歷(復印件需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等診療資料;
5.申請再次鑒定或復查鑒定提交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復印件;
6. 供養親屬需提供與已故人員的供養關系身份證明;
7.舊傷復發需提供原在部隊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復印件)。
8.其他: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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