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調整2013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7-15 12:17: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2013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
(鎮人社發[2013]117號)
各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鎮江新區組織人事部,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規定,現就我市2013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調整幅度
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和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幅度,確定我市2013年度傷殘津貼、工傷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調整幅度為10%。調整后,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二、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范圍和對象
符合2013年6月30日之前按月享受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條件的人員,自2013年7月1日起按本通知公布的調整幅度調整其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資金渠道不變。
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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