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關于做好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上下限核定等有關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發〔2021〕42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醫保局、稅務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財政局、稅務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財政局、稅務局,有關單位:
根據市統計局提供的相關數據并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復同意,現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1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含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工作中使用的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3978元/年(6165元/月)。
二、我市2021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495元、下限為3699元。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21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495元、下限為3699元。
三、關于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平穩銜接問題。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保持不變,繼續按照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1764元(6814元/月)的60%執行,其中2018年12月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高于81764元(6814元/月)60%的,按照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執行。下一步我市出臺職工個人賬戶新政策后,按照新要求執行。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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