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2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2-07-18 10:58:00 瀏覽量:
寧人社[2012]224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199號)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現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上限為13678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月繳費額下限為394.6元。
(三)溧水縣、高淳縣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省廳文件規定確定。
二、企業職工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救助費、生育保險費)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14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59元。
工傷(亡)的職工及解除勞動關系因工致殘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以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按50970元計算;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按77.l歲計算。
符合《南京市建筑業農民工社會保險實施辦法》(寧政辦發[2007]132號)規定,按工程項目為單元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以工程總造價繳費的,費率為1.2%o:以工程總造價中人工成本繳費的,費率為0.8%”。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832元計算。
四、調整后的繳費基數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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