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福利待遇計發有關問題的通知
寧人社發〔2017〕98號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統計局分別發布的2016年度全國、全區統計數據,2016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3616元,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7830元,全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2688元,全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2元。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7年度我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福利待遇計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參保單位職工及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統一按上年度發放的工資總額,在2016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核定。職工工資總額高于2016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0%的按300%核定繳費基數,低于2016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
對2016年度職工工資總額低于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0%的,其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核定。
(二)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由本人根據經濟承受能力,在 2016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 60%-100%之間自主選擇;確有困難的可選擇按 2015年度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0%繳費。參考繳費數額如下:選擇50%,年繳費 6249元;選擇 60%,年繳費8140元;選擇 70%,年繳費9497元;選擇 80%,年繳費10853元;選擇 90%,年繳費12210元;選擇 100%,年繳費13566元。具體以繳費信息系統計算的數額為準。
二、有關福利待遇計發標準
以上述公布的各類參數為基數計發的養老金、喪葬費、撫恤金、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護理費、一次性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異地安家費、男職工一次性生育護理補助金等,均按公布的標準執行。其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喪葬費、撫恤金標準按照自治區《關于調整我區企業職工因病和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寧勞社發〔2008〕163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福利待遇計發有關工作的通知》(寧人社發〔2016〕85號)規定執行。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財政廳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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