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201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
蕪人社秘〔2018〕245號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個體參保人員:
根據《關于2018年及以后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支付中有關職工平均工資口徑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99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政〔2015〕120號)的規定,2018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支付中涉及的上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采用省統計部門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7927元。為確保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保障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現就調整我市201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支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省月平工資及2018年度繳費基數核定標準
(一)2017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660.58元,2018年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981.74元、下限為3396.35元。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及個體參保人員辦理退休(退職),其養老保險待遇計發涉及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5660.58元執行。
二、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一)參保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單位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基數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計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計繳。單位繳費基數總額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二)個體參保人員2018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選擇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660.58元)的,月應繳費為1132.1元;月繳費基數選擇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3396.35元)的,月應繳費為679.3元。
(三)個體參保人員2018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統一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3396.35元)執行,繳費費率選擇5.5%的,月應繳費為186.8元;繳費費率選擇8.5%的,月應繳費為288.7元。
(四)個體參保人員不愿變更繳費檔次、繳費費率的,無需主動申報,按其2017年度參加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自動延續至2018年度。
(五)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申辦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其累計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須以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660.58元)為基數,按7.5%的比例一次性繳納醫療補充金,月繳費標準為424.5元。
(六)單位職工、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時間統一從2018年7月1日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時間,從2018年1月起執行,并進行繳費結算。
(二)2018年度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基數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標準一致,同步調整。
四、有關要求
各縣區人社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務必高度重視,加強宣傳,做好各類用人單位及職工、個體參保人員的年度繳費基數調整,及時準確完成繳費結算、待遇核發等各項工作。
2018年6月26日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jiaofei/8545.html
上一篇: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調整2018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通知
下一篇:關于公布我市201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及待遇計發基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