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2號)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5-01-02 10:03:00 瀏覽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95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1天增設為13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節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3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廢止文件
2008年1月3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同時廢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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