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今年剛滿21歲的張薔2008年從蘇北來南京打工,從當年10月開始,張薔一直在南京其達貨架制造有限公司從事貨架沖壓工作。2009年5月6日,張薔在工作時左手意外受傷,不能繼續勝任原工作,這時單位表示,不能再“用”他了。被公司解雇后,張薔感到十分委屈,為此,他多次找到公司,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公司的回答很簡單:我們雙方沒有簽訂過任何書面的勞動合同,張薔并不是公司的員工。此時的張薔才明白,一年多來,由于公司沒有和自己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自己辦理社會保險手續,自己的合法權益將面臨維權危機。
為了替自己討個說法,去年5月9日,張薔申訴至秦淮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確認自己與公司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6月27日期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要求公司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自己補繳社會保險費。應張薔要求,李某等3位同事為張薔出庭作證。李某等人表示,他們和張薔一起在公司工作了近2年。
根據證人證言,秦淮區勞動爭議仲裁委最終確認了南京其達貨架制造有限公司與張薔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并裁定要求公司與張薔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3位證人自稱作“偽證”
仲裁委裁決后,南京其達貨架制造有限公司向秦淮區法院提起訴訟,稱公司與張薔之間并不存在勞動關系,裁決所依據的全部證據僅僅是李某等3位證人證言,但這3個證人均向公司承認,他們為張薔作了偽證,是張薔強迫他們作證的。
其達公司在訴狀中出具了3位證人的證言。李某等3名證人悄悄向法官表示,他們曾經為其達公司所作證詞,是因為受到公司脅迫而作出的,不是真實意思表示。
法院判決,駁回其達公司的訴訟請求,同時確認其達公司與張薔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6月27日期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并要求其達公司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為張薔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申報手續。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laodongguanxi/2530.html
上一篇:真假工傷
下一篇:職工被機器軋斷腿,企業不承認勞動關系,住院病例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