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于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的通知(2024.8.1執行)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4-12-30 10:59:00 瀏覽量:
關于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的通知
湘人社規〔2024〕2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按如下辦法調整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即2005年12月29日前由原人事部門認定的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標準:特等每年28560元、一等每年22350元、二等甲級每年11175元、二等乙級每年8690元、三等甲級每年7450元、三等乙級每年6210元,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原已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的,不享受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傷殘保健金。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執行。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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