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老工傷”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injury.com.cn 發布時間:2010-08-24 08:59:00 瀏覽量: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為減輕用人單位負擔,解決“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問題,哈爾濱市從現在起至11月20日開展申報“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確認工作,并統一從今年12月起,將“老工傷”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這項惠民政策實施后,預計將惠及“老工傷”人員1.2萬人。
“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后,他們的工傷保險待遇將得到有效落實,特別是舊傷復發工傷人員的醫療費將會得到有力保障。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還將有計劃的對需要工傷康復的工傷人員,轉入市工傷康復中心實施工傷康復。
已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的,鑒定結論依然有效,沒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的,由申報單位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并免收勞動能力鑒定費。鑒定過程中輔助檢查費用由申報單位負擔。
申報單位可在8月23日至11月20日期間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老工傷”人員確認辦公室申報(地點為道里區陽明街30-1號),咨詢電話為84855167。
“老工傷”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在參加工傷保險統籌之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已被認定為工傷并經過勞動能力鑒定有傷殘等級的工傷人員。
“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的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一)不屬于基本養老保險金支付范圍的1至4級工傷人員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二)5至10級工傷人員舊傷復發醫療費和輔助器具配置費。
(三)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仍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工傷人員的舊傷復發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用。
(四)符合政策規定按月支付的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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