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工傷”將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1-04-29 19:58: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為切實保障老工傷人員的合法權益,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經市政府同意,日前,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監察局下發通知,要求相關單位切實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本市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工作。
“老工傷”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前因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形成的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針對將上海市“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要求,新政策對有關問題作了進一步完善:一是取消“老工傷”人員納保需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協商一致的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在2011年4月底前為符合條件的“老工傷”人員辦理納保確認手續;二是明確“老工傷”人員納保后新發生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待遇費用全部由基金按時足額支付;三是明確原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高于本市工傷保險制度規定的部分,仍由單位按原約定支付。
上海市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共有“老工傷”人員約3萬人。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前,已納保的“老工傷”人員近9000人;仍由單位保障的約2.1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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