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部發〔2006〕46號)和原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遼勞社發〔2007〕4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沈陽市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辦法》,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查同意(備案號為沈政法備字〔2011〕第32號),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充分認識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宏觀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規范勞動用工秩序,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做好這項工作,有利于及時掌握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情況,進一步增強勞動關系調整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對促進勞動關系和諧,保持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區、縣(市)、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從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推動這項制度全面建立和實施。
二、明確建立用工備案制度的目標任務
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目標任務是,從2012年起,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都應按規定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工備案手續;到2013年底,市、區縣(市)和開發區、街道(鄉鎮)3級用工備案制度普遍建立,使我市勞動用工信息基礎數據庫體系基本形成。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做好用工備案工作
各區、縣(市)、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立用工備案制度工作,要充分發揮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斷增強用人單位進行用工備案的主動性。對不按規定進行用工備案、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各地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強軟環境建設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理順職能、整合資源,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由負責勞動關系工作的科室配備專門人員以及必要的設備,同時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和用工備案工作,為企業提供一條龍服務,切實做好用工備案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加強對各區、縣(市)、開發區的培訓、指導和督查,建立調度制度,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勞動關系、企業工資、社會保險、就業和勞動保障監察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搞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內部各項涉及用工備案、登記工作的相互銜接,提高工作效率,實現資源共享,避免相同內容重復備案。要在組織力量搞好調查摸底,掌握本地區用人單位戶數及現有勞動用工情況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數據信息全面、準確、規范、統一的要求,為每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用工臺帳,逐步建立和完善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實現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及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動態管理。
四、創新工作,提高效率,全力搞好用工備案服務
各區、縣(市)、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效能建設的要求,改進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用勞動工備案工作制度,優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設立必要的工作窗口和聯系渠道,充分利用已有的勞動保障信息網絡等現代化手段,提供系統操作指南和制式表格下載服務,為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登記提供便捷的服務。同時,可采取提前通告、上門服務、跟蹤催辦和監督檢查等辦法,督促用人單位及時辦理用工備案。要建立勞動者信息查詢舉報渠道,勞動者可以通過網絡或者直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查詢用人單位是否進行了用工備案、備案的內容是否真實等情況。對勞動者舉報用人單位不履行備案義務、備案內容不真實、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及時立案查處。
用人單位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社會保險登記或依法申請變更登記,核定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額、結算保險待遇時不再提供勞動合同,應根據辦理相關業務的需要,出具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的對應職工名冊:《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招工)備案職工名冊》、《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續簽)備案職工名冊》、《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變更)備案職工名冊》、《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解除或終止)備案職工名冊》。在核發《工資總額使用手冊》時,要以用工備案系統中備案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數為準。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全市所有用人單位要在2012年7月1日前,登錄用人單位用工備案系統,完成用人單位和職工基本信息的錄入工作,然后按照本辦法要求,到所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用工備案手續。2012年6月30日前,可以持勞動合同或用工備案手續辦理勞動保障相關業務,從7月1日開始,未辦理用工備案的用人單位,不予辦理其他業務。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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