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調整2013年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9-17 07:36:00 瀏覽量:
根據遼寧省人社廳《關于2013年調整企業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指導意見》(遼人社發〔2013〕31號)精神,自2013年8月1日起,我市對企業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三項待遇(以下簡稱“三項待遇”)進行調整。
本次調整的范圍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在職人員,其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0元到170元不等;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根據護理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0元到100元不等;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另外,此次調整仍然明確了全省工傷人員“三項待遇”的最低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1850元/月,二級傷殘1750元/月,三級傷殘1650元/月,四級傷殘1550元/月;調整后的最低護理費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45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000元/月;調整后的最低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工亡人員的配偶撫恤金850元/月,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800元/月。
此次“三項待遇”調整所需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三項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處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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