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用工應在何地繳納工傷保險費?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09-11-10 15:20:00 瀏覽量:
派遣用工應在何地繳納工傷保險費?
案例:一職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在某企業工作,該派遣公司的注冊地在外省,一直沒有為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那么該職工能在工作地參保嗎?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 :對于勞務派遣用工社會保險參保地問題,現行法律法規無明確規定,只能使用一般參保規定。根據《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規定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96號)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經批準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的用人單位除外),單位所在地是指單位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中載明的地址或住所地。單位所在地與生產經營.分離,到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確有困難的,也可以在單位生產經營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但該選擇權首先在用人單位,即社會保險部門不能強制用人單位在經營地參保,所以,勞務派遣公司不是必須在工作地為該職工參保。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單位在注冊地為職工參保,在一定程度上會損害職工的利益,因此,針對這種情況國家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規定,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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