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開胸驗肺,到為病友出庭,當年的維權農民工先鋒張海超,已經在反思自己當初的極端行為,開始探究通過法律救濟渠道,作為這一群體的維權之路
2012年2月29日早上8點50分,浙江省永康市法院8號法庭,本該在十分鐘之前就開庭的案子被推遲了。原因是多家媒體申請旁聽,現場攝像和拍照的記者們“驚動”了法院工作人員。
吸引媒體的不是原、被告當事人,而是“開胸驗肺第一人張海超首次當維權代理人”。在法院門口,張海超當眾出示名片,除了名字和聯系方式,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幅他的自畫像——眉頭緊鎖,拉開襯衫,露出兩片烏黑的肺。
這也是他最初的形象。三年前,只有28歲的張海超為了證明自己因長期在充滿粉塵的環境下工作,而罹患塵肺病,冒著生命危險進行了開胸手術。
此舉,讓他結束了長達半年之久的維權之路,張海超很快得到了61.5萬元的賠償。然而三年來,張海超常常后悔當初沒有走完維權的法律程序。“應該告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他說,如果有關部門最初監管到位,恪盡職守,他根本不用走到“開胸驗肺”這一步。
2月29日,浙江永康,張海超(中)在法庭上和張士謙(律師)(左)交流,一旁坐著的是他的代理對象黃福華。攝影/吳潮宏
“不希望他們跟我一樣”
這是張海超第二次來永康,前后都是為幫助塵肺病人黃福華維權。
2011年7月,黃福華的女兒通過網絡聯系上張海超,希望他能幫助自己患了塵肺病的父親索賠。張海超了解情況后,去年年底第一次來到永康。他沒有首先將維權矛頭指向黃福華的用人單位,而是建議黃福華起訴永康市江南街道衛生院,后者是黃福華的常規體檢單位,卻拒絕向黃福華提供體檢報告。
“從這一點來說,衛生院沒有履行將體檢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的義務。”張海超說。
因為“激動”,張海超開庭前夜將近一點才睡,早上五點多就醒了。他本來還準備了襯衫、格子西裝,但沒想到,2月底的永康仍然陰雨綿綿,怕自己感冒,他只好合棄了這套亮相裝備。
對于這名三期塵肺病患者,由于長期吸入粉塵,肺部組織多產生纖維性病變,呼吸本已有些困難,感冒則是必須盡量避免的。
開庭持續將近兩個小時,大部分時間張海超都很沉默,只是幫助該案第二代理人、律師張士謙整理資料。直到當庭辯論,張海超才開始發話,不過,和講話平和、慢條斯理的律師張士謙相比,張海超語氣略顯激動,嘴里也很少說“原告…被告”,多以“我們”“你們”代替。
說到激動時,張海超突然提高了聲音:“我就不相信,一個中國公民就連自己的健康知情權都沒有了?!”
更專業的質疑還是要由張士謙來完成。張士謙提出,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49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及時通知用人單位。”
而被告方認為,體檢是由用人單位組織的,體檢的費用也由該單位繳納,衛生院只和單位有合同關系,只把體檢報告交給用人單位就算履行了義務,沒有義務再通知工人本人。
案子沒有當庭宣判,雙方也都拒絕庭外和解。
這種情景,也是張海超當年的遭遇。
2004年6月,張海超到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做壓力工和磨碎工,連續3年,單位都組織工人進行了體檢。2007年10月,張海超出現了咳嗽胸悶等情況,他離了職,一直按肺結核、肺部感染治療。
直到2008年12月,張海超被河南省胸科醫院診斷,塵肺可能性極大。但是,
醫生告訴張海超,該院沒有職業病檢查資貫,建議他看一下2007年的體檢結果。
然而,當初為張海超做體檢的河南省新密市防疫站卻拒絕提供當年的體檢報告,理由和黃福華收到的相同:體檢費用是用人單位出的,報告不能提供給個人,除非用人單位同意。然而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卻否認曾聘用過張海超。
不斷“騷擾”防疫站,找當地村委會開證明,通過各種渠道,2009年1月,張海超終于拿到了自己兩年前拍攝的胸片。這張編號為47的胸片顯示,其肺部已經有異常,體檢報告結論:建議復查。
在這批接受檢查的698名工友中,“肺部異常、疑似塵肺”的有53人,張海超和其他工友們整整兩年毫不知情。
黃福華比他們幸運地早知道了自己的情況。從開庭到結束,他始終沉默地趴在桌子上,當法官問他有無情況要說明時,黃福華答:“沒有。”
張海超如道,黃福華想要盡快進行工傷認定,然后向用人單位索賠,而不是糾纏讓衛生所“承認錯誤”。張海超一直安撫黃福華:“這個開庭雖然目前對你意義不大,但對之后的賠償很有積極作用,更重要的是對咱們這種全國的受害者來說,都是有幫助的。”
“我能理解黃福華。”事后,張海超說,“那時也有人讓我起訴新密市防疫站,但我也只想拿到賠償過安寧日子。”現在張海超很后悔,“我不希望他們跟我一樣。”
“我是不是做錯了?”
“開胸驗肺”后,張海超只平靜了不到兩個月。在中國塵肺病醫療基金會資助下,他到北戴河進行洗肺治療。出院后,他才發覺自己出了名,咨詢電話不斷打來,廣西、湖北、河北、四川、陜西、湖南……許多農民工告訴他,因為看了他的新聞,才發覺自己也有相同的癥狀,可能也得了塵肺病。
這些人的經歷讓張海超感同身受。“我從自己維權的痛苦中掙扎過來,便想,是不是也可能幫幫他們。”
3月1日,張海超到杭州當地一家勞動維權組織里做交流,并與參與活動的農民工、志愿者合影留念。攝影/王臣
從不上網的張海超買了電腦,注冊了QQ,300多個好友中,大多是病友、勞工維權律師和媒體記者,他也開始自己研究和塵肺病有關的資料,并自學相關法律,十幾本關于職業病和工傷條例的法律書都被他翻爛了。
張海超只上到初中,中考時只考了200多分。但這些法律法規,他卻讀—遍就大多能記住。“看這些真得有興趣,如果不是真想學,隨便一篇四五千字的報道還看不進去呢。”長期勤奮地看書、上網,在離開學校快20年后,張海超患了300度的近視。
每天接受維權咨詢,成了張海超生活的重心,即便吃飯時來了電話,他也寧愿放下筷子,先解答完病友的問題;碰上典型的塵肺病案例,他還親自實地調查。
張海超發現,大多數塵肺病患者維權難,都有“人為因素”在作怪,維權者往往無法通過正常途徑獲得賠償。在他看來,這其間的關系很微妙,也很難取得證據,但當塵肺病人想要取得維權所需的相關環境和檢測等報告時,卻被互相推脫,無從下手;另一方面,塵肺病有一段潛伏朝,農民工的流動性又很大,若工人是在離開用人單位后才發現患上了塵肺病,很多用人單位便不認賬了。
他認為,惟有抗爭才可能有效。那時,他的QQ簽名是:努力不一定能成功,但放棄肯定失敗。
貴州的一則塵肺病案子,就令張海超記憶深刻。
2005年,因生產環境不達標,貴州省施秉縣恒盛硅鐵廠被相關部門處罰10萬元,但該廠的生產環境并沒有進行整改,以至于該廠在2010年的一次體檢中,診斷出192個塵肺病患者。
“如果相關部門在2005年除了處罰還有別的措施,后來怎么會這么悲慘?”張海超感慨,“這些和我一樣想靠打工致富的農民工,最終又因病返貧,比沒打工前還窮。”
2010年3月,張海超第一次到貴州遵義幫助塵肺病人維權。這幾個塵肺病人,初春仍然穿著破了洞的棉鞋,黑黑的腳趾像眼睛一樣瞪著人。
張海超將別人給他的幾千元捐款轉贈給這幾位病友,但有個條件:不堅持維權的人不給。(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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