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人社發[2013]11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重點對勞務派遣作了新的法律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貫徹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新修訂勞動合同法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的重要意義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補充用工方式,在滿足用人單位靈活用工需要和解決摩擦失業、促進勞動者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踐中也存在部分用工單位超范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部分勞務派遣單位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同崗位勞動者同工不同酬等問題,損害了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從設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進一步界定“三性”工作崗位范圍、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落實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權利和加重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新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嚴格規范勞務派遣,對維護廣大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保持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解決突出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依法規范管理與加強指導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將新修訂勞動合同法的各項規定貫徹落實到位,實現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規范經營、用工單位依法合理使用被派遣勞動者、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目標,促進勞務派遣規范有序發展。
二、全面開展規范勞務派遣專項行動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現在離新的法律規定正式施行還有五個月的時間。為使新修訂的法律能夠全面貫徹實施,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對現有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其派遣使用勞動者的情況集中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活動(專項檢查通知另發)。對勞務派遣單位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不具備法定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依法整頓用人單位自行設立勞務派遣機構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行為。
要加強對勞務派遣和用工行為的規范指導,依法糾正和查處勞務派遣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兩年、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克扣勞動報酬、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押金以及未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等違法行為;對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規定的,要督促指導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及時進行調整;對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施行前新開展勞務派遣業務的,也要按照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精神積極做好引導工作,積極指導用工單位確定“三性崗位”用工,實現勞務派遣用工的平穩過渡,依照市場規則,優勝劣汰,通過市場機制自行調節,自行組合,規范有序的發展勞務派遣用工行為。
三、建立健全加強勞務派遣監管的長效機制
要切實做好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行政許可工作,在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正式施行后,對申請行政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法及時辦理行政許可(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規定另行制定),并指導其依法辦理公司登記。要對已經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并辦理公司登記的勞務派遣單位實行年度核查制度,對未通過核查的,依照有關規定撤銷行政許可。建立登記公告制度,對誠信依法經營的勞務派遣單位向社會予以公告,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將不定期公告。
要健全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備案制度,指導督促勞務派遣單位依法建立職工名冊,按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工商局、質監局、地稅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2]108號)要求,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跨地區使用勞務派遣勞動者的要向用工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同時督促勞務派遣單位每年年底前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履行勞動合同以及與用工單位訂立、履行勞務派遣協議等法定義務情況,為實行年檢制度打好基礎,實現對勞務派遣的全面、動態監管。
要加大對勞務派遣的監察執法力度,將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新修訂勞動合同法的情況作為每年開展勞動用工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依法嚴肅查處勞務派遣用工中的各類違法行為。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建立跨地區執法監管協作機制,切實維護跨地區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認真抓好宣傳培訓和法規政策清理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新修訂勞動合同法的意義和內容,重點向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宣傳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勞務派遣用工崗位適用范圍、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權利和勞動用工備案以及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內容,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規范勞務派遣管理的良好輿論氛圍。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系統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召開專題研討會等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系統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新修訂勞動合同法,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法律條款的精神實質,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支持和配合工會組織和企業代表組織等相關單位,采取主動送法上門等方式,認真抓好勞務派遣單位和各類用工單位以及勞動者的學習培訓,增強勞務派遣單位依法經營、用工單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自覺性,提高勞動者依法維權的意識。
五、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嚴格規范勞務派遣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擺上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落實,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貫徹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明確時限要求,明確具體措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聯系勞務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指導勞務派遣用工,部門內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上級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部門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要加強與工會組織和企業代表組織等單位的溝通協調,共同做好新修訂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工作。要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密切跟蹤掌握貫徹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請于7月10日前將本地區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有關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報廳勞動關系處。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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