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近日,壽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按照濰坊市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22年調整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精神,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壽光市部分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9月底前,調整部分將發放到位。
壽光市這次調整的范圍包括: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后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1)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68人。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175元、165元、155元、145元的標準增加,調整后月人均傷殘津貼3619元;
(2)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三類工傷職工44人。護理費標準分別對應每人每月3316.5元、2653.2元、1989.9元,調整后月人均護理費2472.3元;
(3)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員400名。工亡職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調整后月人均撫恤金為1088.2元。
我省連續十八年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對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改善民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調整工傷職工三項定期待遇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工傷職工以及工亡職工親屬的關懷,壽光市人社局將繼續積極落實社保惠企利民政策,精心組織實施,確保2022年9月底前將調整的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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