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調整2022年度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作者: 馬惠敏 來源:揚州日報 發布時間:2022-10-31 16:35:00 瀏覽量:
近日,記者從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獲悉,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文件精神,我市啟動2022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工作。
據了解,本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的時間節點是2021年12月31日前,對象為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已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職工,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以及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傷殘津貼差額的人員。
工傷待遇調整的范圍和標準是什么?據了解,傷殘津貼方面,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289元、二級257元、三級240元、四級235元;五級至六級并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工傷職工調整前月傷殘津貼的6.13%增加傷殘津貼,調整標準不高于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調整額。生活護理費方面,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在原護理費基礎上,每人每月增長4.58%。調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低于3745元/月、2996元/月、2247元/月的調整至此標準。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人社部門將根據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待遇核算工作,確保盡快調整、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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