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啟動試行“補充工傷保險”與“傷養服務”相結合的新型工傷保障制度,為全國構建多層次工傷保障體系打造“青島樣板”。
補齊短板,完善多層次工傷保障體系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對青島市近年來工傷保險數據模型測算和對工傷重癥群體的入戶調查,科學分析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負擔比例構成及工傷群體的實際需求,借鑒國內其他地區補充工傷保險的運行經驗,制定出臺了《青島市補充工傷保險辦法(試行)》和《關于開展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養服務試點的通知》兩項配套政策,建立了由政府引導、用人單位自愿參保、商業保險公司具體承辦的“補充工傷保險”與“傷養服務”相結合的工傷保障制度,并獲得國家級智庫——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專家高度認可。
精準施策,聚焦三個重點保障內容
一是聚焦覆蓋人群擴面。補充工傷保險分為基本工傷補充保險和職業傷害保險,基本工傷補充保險面向已依法參加基本工傷保險人員(含按工程建設項目參保人員、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人員以及實習見習學生、家政服務人員和村居“兩委”工作人員)。職業傷害保險面向用人單位或互聯網平臺招用的靈活就業人員:已經依法參加基本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超過65周歲,含65周歲)的從業人員;通過互聯網平臺注冊并接單,提供網約車、外賣或快遞等勞務的人員;用人單位招用無勞動關系的靈活從業人員;未納入國家工傷保險制度范圍的其他從業人員。
二是聚焦企業經濟負擔與勞動糾紛。基本工傷補充保險涵蓋用人單位經濟負擔較重的停工留薪期護理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業傷害保險涵蓋易產生勞動糾紛的一次性身故賠償金、一次性殘疾補助金、職業傷害醫療補助金。
三是聚焦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養服務。為妥善解決工傷一至四級人員住院難、保障水平低及家庭負擔重等問題,青島市面向該群體推出以居家傷養服務和住院傷養服務為內容的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養服務試點項目。商業保險公司積極參與該試點項目的實施,按照補充工傷保險的規定給予適當補助。
創新突破,匯集四大惠企惠民特色
一是職業人群應保盡保,兜牢民生保障底線。通過設置職業傷害保險保障,將游離于基本工傷保險制度之外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了多層次工傷保障體系的覆蓋人群,基本實現了職業人群的應保盡保,兜牢民生保障底線,讓廣大參保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是低費率高保障,助力企業紓困解難。基本工傷補充保險參保繳費不細分行業類別,繳費方式可根據企業自身經營狀況自由選擇,降低企業參保成本,對參保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時負擔最重的幾個環節進行精準保障,補償比例高達80%;職業傷害保險在同等繳費標準下,保障水平高于普通意外險,在保障了傷殘職工基本勞動權益的同時,可進一步緩解因勞動關系界定問題產生的勞動糾紛,進而降低了企業的經營負擔,讓企業“輕裝上陣”。整體保障措施對促進多業態共存下的中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三是傷養服務全國首創,后期康復更加安心。在全國率先推出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養服務,實現補充工傷保險與基本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有機銜接。為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制定個性化的傷養服務治療方案,有助于改善其生存和生活質量,減輕家庭的經濟、照護負擔,同時也可解決部分失能職工住院難、住院貴問題。
四是線上線下雙向聯動,投保理賠更加便捷。打通為企服務全鏈條,為用人單位提供高效、便捷、貼心的“一站式”服務,讓企業“少跑腿”“更省心”。線上“一鍵式”辦理:用人單位可以通過青島人社統一公共服務平臺進入補充工傷參保模塊,按平臺有關提示辦理補充工傷保險投保繳費、保全(參保人員正常增加或減少、變更申請、停保服務)、理賠等全流程業務。線下“一窗式”辦理:商業保險公司駐點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可為企業提供補充工傷保險現場咨詢、投保繳費、保全、理賠等全流程服務。
該項制度將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試行,試行時間為一年。為確保平穩運行,青島市人社局以補充工傷保險承辦經驗及是否具備配合政府完善保障體系建設資質為標準,遴選并委托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及四家傷養服務機構承辦該項業務。具體參保政策及服務項目可通過人社民生熱線12333,人保客服專線95518進行咨詢。
補充工傷保險和傷養服務項目的實施,為全市廣大企事業單位、參保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補齊了職業傷害保障的短板,化解了用人單位的用工風險,為工傷一至四級人員解決后顧之憂,有利于構建積極和諧的勞動關系。試行過程中,青島市人社局和人保健康青島分公司將始終全面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進行動態綜合評估,持續優化和創新保障方案,逐步完善“青島模式”的補充工傷保險和傷養服務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為改善本市營商環境助力,為國家多層次工傷保障體系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提供“青島力量”。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news/11183.html
上一篇:福建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再上調(2022.1.1開始)
下一篇:自貢市市本級認定首例公務員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