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工傷騙保險金,違法!
作者:周波 張洲瑜 來源:秭歸法院 發布時間:2023-08-18 17:31:00 瀏覽量:
“我知道我做錯了,我以后再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了。”
8月15日,秭歸法院對一起詐騙罪當庭宣判,被告人望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望某某系某駕校有限公司職工,去年3月,望某某在工作期間未經公司安排私自駕駛摩托車外出,因交通事故摔倒受傷。后望某某向駕校虛構工作時外出借用廁所不慎摔倒受傷的事實,要求公司為其申報工傷并向公司提交申報工傷的證明材料,該駕校遂向相關部門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縣人社局認定望某某為工傷,并于同年6月從工傷保險基金為望某某支出醫療費用10234.46元。后該駕校向縣人社局申請取消對望某某的工傷認定決定,該局經調查發現望某某系虛構事實申報工傷。今年2月,被告人望某某經民警電話通知到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4月,被告人望某某主動退繳違法所得10234.46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望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工傷保險基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量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望某某當場悔過,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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