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記者從南昌市補充工傷保險辦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南昌市補充工傷保險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網約車司機等構成的新業態從業人員群體,勞動過程中遭受職業傷害事故發生率相對較高,但又難以參加以勞動關系為參保前提的工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傷害,容易造成較重經濟壓力。
《試行辦法》的實施可以有效減輕企業的工傷事故風險,提升職工工傷保障待遇,構建多層次的工傷保障體系,為全市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提供雙重保障,為我市難以參加工傷保險的新形態從業人員、超齡從業人員及廣大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兜底“撐腰”。
114萬從業人員納入保障范疇
《試行辦法》保障對象包括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的所有參保人員和未納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范圍的特定人員。特定人員包括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中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年齡不超過70周歲的勞動者,在校實習生、見習人員,村(社區)兩委干部、大學生基層專干,以平臺名義提供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和家政服務的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以及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業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這樣一來,《試行辦法》讓保障人群顯著擴大——在全國率先突破性地將不能參加工傷保險的、沒有勞動關系或勞動關系不清晰的新業態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納入補充工傷保障范疇。
據初步統計,推行補充工傷保險后,可將19萬特定人群以及95萬在南昌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共114萬從業人員納入保障范疇。
減負力度增強 保障能力提升
據了解,在待遇兌現上,補充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分為代償型、提高型兩種。代償型待遇就是代替用人單位承擔大部分本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包括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補助金、停工留薪期護理補助金等,可以有效減輕用人單位的經濟負擔;提高型待遇就是由補充工傷保險進一步提升待遇的項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目錄外工傷醫療費,可以有效提高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
具體來看,企業參加補充工傷保險后,按規定應由企業支付的工傷待遇部分,承辦機構可替代支出比例高達77%,可有效分擔企業風險。同時,其參加商業保險的成本也會大幅降低,企業參加補充工傷保險每人年均繳費金額約為132元,而參加商業雇主責任險,每人年均繳費金額約為1596元;參加商業意外傷害險,以第四檔為例,每人年均繳費金額約為1876元,企業減負比例均達90%以上。
用人單位參加補充工傷保險后,工傷職工的待遇保障可以提高30%左右。其醫療費用超工傷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剩余部分,可以按照50%-70%的比例由承辦機構給付,減輕了工傷職工的醫療費用負擔。
職工個人不繳納補充工傷保險費
據介紹,補充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自行繳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人員按用人單位所屬工傷保險行業費率的30%繳納,工程建設項目參保按工程建筑安裝費或工程總造價的0.6‰繳納。
那么,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該如何辦理補充工傷保險?以及辦理保險之后什么時候可以生效呢?
據了解,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江西省集中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將自動同步關聯補充工傷保險生成繳費信息,可以直接通過稅務部門渠道繳納補充工傷保險費,新增職工由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企業經辦網廳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同步辦理補充工傷保險登記,特定人員由用人單位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南昌市轄區范圍內新參保的用人單位按營業執照所屬行政區域,前往對應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業務。
我市行政區域內從業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通過“南昌社保卡”APP辦理參保登記時,如實申報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內容后即可通過稅務部門渠道繳費。參保人員自參保登記繳費成功次日起就可以享受補充工傷保險待遇。
此外記者了解到,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所有參保人員的認定鑒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標準和程序執行,未納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范圍的特定人員的認定鑒定參照執行。
為推動政策落實,下一步,我市將盡快出臺具體實施細則和業務經辦規程,加大政策宣傳培訓力度,進一步細化操作、壓實責任,確保政策早落地、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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