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民工張海超的“開胸驗肺”讓塵肺病這一職業病名詞進入公眾視野,也推動了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在出臺10年后的首次修訂。
“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理順了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職責,但目前包括塵肺病在內的職業病防治形勢依然不容樂觀。”近日在政協湖北省十一屆一次會議上,賀勇委員不無擔憂地說。
為此,賀勇專門提交了《加大職業病防治力度,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提案,呼吁政府加強監管,并將強制性工傷保險納入職業病防治體系。
死亡人數遠超生產安全事故
賀勇是湖北省荊州市疾控中心公共衛生監測所所長。在衛生系統工作10余年,在賀勇的印象中,職業病危害程度要遠遠超過生產安全事故。
“職業病是一種慢性病,這就容易造成錯覺——與煤礦瓦斯爆炸等生產安全事故比起來,前者危害要小得多。”賀勇說,然而恰恰相反,很多職業病是可防但不可治的,一旦得上職業病,拖累的是整個家庭,危害的是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
幾年前,賀勇接待過一位來自荊州松滋農村的塵肺病三期農民。這位農民骨瘦如柴,在家人攙扶下走進賀勇的辦公室。詢問后,賀勇得知,這位農民得上塵肺病,是因為他長期在煤礦上打零工。
松滋市是一個煤礦比較集中的縣級市,之前曾有大小煤礦80多家,清理整頓之后,目前還有10多家。
“幾年前,礦上沒有什么職業病防治意識。后來感覺身體不舒服,這位農民又在家扛著,最終拖成了塵肺病三期。”賀勇說,這位農民用“感覺就像被人用棉被捂住了鼻子”來描述其難受的程度。
在提案中,賀勇多次提到職業病的危害。他寫道:“湖北省職業病發病人數呈上升趨勢,‘十一五’期間,全省累計報告職業病人數近兩萬例,超過80%為塵肺病,每年死于職業病的人數超過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加大監管防止“先上車后補票”
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將職業衛生監管職責,從衛生行政部門調整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加大了政府監管的力度。據了解,目前湖北省已基本完成職業病監管職能的交接工作。
“新修訂的法律確實比過去進步了,分離職業病的防、治、保,分別由安監、衛生和人社部門負責。現在的關鍵是如何落實。”賀勇說,目前,很多地方片面強調經濟快速發展,對企業立項、準入和監管未按要求嚴格把關,出現了“先上車后補票”的做法。
賀勇認為,政府監管中亟待解決的問題當屬“三同時”制度的落實,即新、擴、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應當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目前,應當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后果的項目加大前置審批力度,督促企業承擔起職業病預防的主體責任。”賀勇建議。
對此,湖北省職業病防治研究所主任梅良英表示贊同。他認為,還應當加強監管隊伍的建設,貫徹落實好職業安全衛生行政許可規定,包括將職業衛生“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條件。
強制企業繳納職業病工傷保險
賀勇還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一些鄉鎮企業、個體經濟企業生產力低下,設備簡陋,無任何防護設施;管理混亂,制度不全;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低,法制觀念淡漠和愚昧無知等,個別企業無視勞動者健康權益,職業病危害問題突出。
“從事可能產生職業危害行業的,多是一些農民工,他們可能根本不知道哪些是職業病。”賀勇建議,政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主和從業者的分級培訓,讓他們懂得并重視職業健康。
為了解塵肺病在轄區的防治情況,賀勇去年曾專程到松滋市的10多個煤礦走訪。“他們對我說,其他的保險可以不買,但工傷保險一定會買。”走訪中,賀勇發現,礦老板們大多知道職業病的危害,大部分都為工人購買了工傷保險。
賀勇認為,職業病工傷保險可考慮納入強制繳納的范疇。“這就像汽車的交強險一樣。有了強制性,一定程度上能促使企業主重視,也能讓工人后期治療有保障。”賀勇說。
“職業病工傷保險金目前主要用于職業病和傷殘的救治及康復等,在預防方面還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梅良英也建議,所有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都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每年保險金的收取標準可參考企業職業健康風險水平進行適當調整;同時工傷保險金支付范圍可考慮擴大到勞動者的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及工作場所的健康風險檢測與評估等職業病預防控制工作費用,以提高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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