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申請工傷認定期,無法獲工傷賠償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fā)布時間:2013-02-22 16:30:00 瀏覽量:
在物業(yè)公司工作的朱某上班途中被小轎車撞傷。但他由于錯過了申請工傷認定期,而無法通過法律途徑獲得工傷賠償。昨天,姑蘇區(qū)法院通過這個案例告訴市民,一旦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以免錯過救濟時效,否則后悔來不及。
最近,姑蘇區(qū)法院受理了一起工傷案件。原告朱某是蘇州某物業(yè)公司的員工,他在上班途中被一輛小轎車撞傷。朱某要求物業(yè)公司為自己申請工傷認定,但公司方面卻表示拒絕。公司說,“事故責任沒有認定之前,無法為他申請工傷。”此時,忙于向肇事司機索賠的朱某并未在意,而是根據公司的意見,找到交警部門要說法。幾經周折后,交警部門出具了事故責任無法查清的認定書。結果公司更不愿為他申請工傷。耽誤了相當一段時間之后,朱某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按照工傷待遇賠償自己。但在法官的解釋后,他才知道自己完全可以先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再索賠。而到此時,朱某再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早已超過了為期一年的申請時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本人、近親屬等可以在1年內自行申請。本案中,由于受傷職工缺乏法律知識,錯過了1年的申請時效,而無法獲得賠償。對此,法院提醒廣大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后,應當及時要求單位或自行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另外即使遇到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責任認定需要一段時間或存在其他需要取證的情況,也應當先提交申請,以免錯過時效。 城市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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