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印、挖補、再復印就是采用這種方法,萬州一老板在員工意外墜亡后,篡改員工的遺體火化證明、死亡注銷戶口證明上的時間,然后在員工身亡后次日跑到社保局為死亡員工辦了工傷保險,最后騙取員工工傷保險金17萬余元。記者從萬州區法院了解到,該老板因犯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
員工死亡后補買保險
2009年3月15日上午8點左右,巫山縣某電站工地發生意外事故,施工工人陳先生從高處墜落,不幸滾落到山崖下,丟了性命。然而,得知員工墜崖,萬州區某電力有限公司老板牟某想到的是如何騙取工傷保險金。
就在陳先生去世第二天,牟某跑到萬州區勞動社會保障局,不僅隱瞞陳先生死亡的事實,而且還以電力公司的名義,為陳先生買了工傷保險。隨后,牟某便想辦法篡改陳先生的死亡時間,采取復印、挖補、再復印的方法,將陳先生遺體火化證明的死亡時間以及死亡注銷戶口證明的日期2009年3月15日篡改成2009年3月17日。
就這樣,陳先生的死亡時間被延后兩天,正好早于辦理工傷保險時間一天。
3年騙領17萬被舉報
不僅如此,牟某還找來電力公司的兩名員工,為其在勞動部門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時作了假證。
2009年4月7日,電力公司就陳先生死亡一事向萬州區勞動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5月25日,牟某以電力公司名義向萬州區勞動社會保障局提出了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截至2012年7月,3年多時間內,牟某一共騙取了工傷保險金高達17萬余元。
7月中旬,一知情人士舉報牟某騙保一事。7月23日,牟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萬州區公安局刑拘。據查,牟某為電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
自愿認罪法院判他緩刑
8月2日,牟某以電力公司的名義退還了騙取的17萬余元的工傷保險金。9月26日,萬州區檢察院以保險詐騙罪將電力公司、牟某提起公訴。庭審中,電力公司、牟某對檢方的指控均無異議。
法院審理認為,電力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而牟某作為單位負責人,也應以保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牟某當庭自愿認罪,可從輕處罰,電力公司積極退贓,可以從輕處罰。日前,萬州區法院一審判決,電力公司犯保險詐騙罪,判處罰金2萬元(已繳納);牟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華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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