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受傷未經工傷認定,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3-16 17:30:00 瀏覽量:
職工受傷未經工傷認定,徑直向法院訴求用人單位賠償。近日,霍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勞動爭議案件,裁定駁回原告鄭某對某廠的起訴。
2006年9月,鄭某到某廠工作,一直從事燒烤工作,2012年9月,鄭某工作中,被燙傷右手,住院治療18天。傷愈后,某廠支付了鄭某的醫療費,拒絕承擔其他費用。鄭某沒法狀至法院,要求某廠賠償各項損失計38613元。
法院認為:鄭某與某廠間已建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鄭某應按《工傷保險條例》要求工傷賠償。鄭某對工傷保險賠償有異議,于勞動爭議案件范疇,適用仲裁前置程序,不能直接對某廠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六安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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