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9號《今日》欄目報道了一則“病歷名字疑問”的新聞。說的是去年12月20號,內蒙古通遼來青務工者金江,在工作時從高處摔下,造成左腿左右踝骨粉碎性骨折。手術前單位領導讓他用劉政威的名字辦理了相關手續。今年5月17號,金江因傷口化膿發炎,再次以劉政威的身份住進了醫院。由于擔心今后的治療和生活沒有保障,金江想申請工傷認定。但由于病歷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的,犯了難。這幾天,金江一直為病歷上的名字忙碌著,他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上午9點,記者在401醫院北院見到了金江。由于腿傷還沒有完全好,他必須依靠拐杖走路。金江告訴記者,醫院的病歷是電子記錄形式的,無法更改。但如果醫院能夠出具一份他本人住院治療的證明,申請工傷也是可以行得通的。很快,醫生出具了外傷證明。按照病歷記錄,醫生在患者姓名一欄寫的是“劉政威”。拿著這份證明,記者跟隨金江一起來到了401醫院北院院辦。醫院工作人員介紹,金江前后兩次在醫院住院,用的都是劉政威的名字,住院期間也沒有提出異議,現在金江突然提出病歷上不是自己的名字,醫院也鑒別不了誰是誰。
直到中午,院方也沒有給金江出具住院證明。金江告訴記者,本來他5號就可以辦理出院,但由于擔心自己出院后無法拿到自己住院的證明,只好繼續住院。醫院工作人員介紹,住院的病歷不是自己名字的,不止這一例。這其中都是住院本人沒有辦理保險,而病歷上名字的人卻辦理了保險。其背后的事情,便是病人所在單位涉嫌騙保。這種情況下,金江該如何繼續自己的工傷認定之路呢?
上次記者采訪這件事情時,也曾到金江的單位了解情況,但是單位負責人的態度非常蠻橫。不過此后,記者又從金江處了解到,單位的態度又有了轉變,主動向金江表示,會承擔責任,支付各項費用,解決金江的后顧之憂。這也看得出來,單位負責人其實非常明白,騙保一旦敗露被查,單位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將是嚴肅的嚴重的。而律師也說,金江兩次冒用他人的的名字看病住院,雖然是迫于單位的壓力,但事實上也成了騙保的參與者,也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社;鹕婕暗綇V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騙保行為必須受到嚴厲打擊。而冒用他人名義騙取醫保金的事情,我們《今日》欄目已經多次報道。希望社保部門嚴肅查處,不要讓混水摸魚者得逞,違法者逍遙法外,以保護社;鸬陌踩
律師評論
用人他人名字治療工傷,首先遇到的問題是職工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試想怎能拿著別人的病歷主張自己的傷情。其次,更涉嫌騙保,已經屬于刑事犯罪的準備階段。在此,工傷賠償法律網張士謙律師提醒,老板提出用他人名字住院,請千萬小心。小則自己將來無法維權,大則與老板共同騙保。受害人變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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