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渭南訊(記者王培民)上班期間如廁摔傷申請工傷認定,縣人社局以超過申請時限為由不予受理,法院判決撤銷縣人社局不予受理決定,限期做出是否屬于工傷的認定,但市人社局仍不予受理。昨日上午,打了近兩年官司的姬女士拿著法院的判決和人社局的決定,不知道該聽哪個,“我一定要討個說法”。
當事人:討了近3年說法還沒頭緒
2013年8月9日,在大荔縣佳百隆投資公司上班的姬女士上班期間如廁滑倒,導致右股骨頸骨折。受傷后,姬女士多次找佳百隆公司商談賠償事宜無果。
2014年9月,姬女士狀告佳百隆公司,訴訟中雙方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大荔縣法院以勞動關系需要仲裁前置為由,駁回起訴,姬女士不服上訴。2015年7月,渭南中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姬女士和佳百隆公司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駁回上訴。
據了解,兩級法院駁回姬女士訴訟主要原因是,姬女士是在工作中受傷,應以勞動關系糾紛進行訴訟,但這種勞動關系糾紛訴訟的前提必須以行政裁定為前置。2015年7月,姬女士向大荔縣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大荔縣人社局以申請超過工傷認定時效為由,做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姬女士仍不服,又打起行政官司,狀告大荔縣人社局,要求撤銷不予受理決定書。
2015年11月30日,大荔縣法院作出判決:撤銷縣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縣人社局應當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并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是否屬于工傷的認定。
本以為自己從法院討回了說法,但2015年12月15日,渭南市人社局卻又做出決定,仍以姬女士工傷認定申請超過規定的一年時限為由,不予受理。打了近兩年的官司,卻面對這樣的結果,姬女士不知道該咋辦。姬女士說,“難道大荔縣人社局要拿渭南市人社局的行政決定壓法院的判決?”
大荔縣人社局:縣級無權做工傷不受理決定
據悉,大荔縣法院2015年11月30日做出的行政判決在15日上訴時效內,大荔縣人社局并未上訴,判決已經生效。昨日中午,大荔縣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員史光明告訴華商報記者,從2008年7月起,關于工傷認定的權限已經上劃至渭南市人社局,縣人社局只受理申請但無權做決定。既然縣級人社局無權做出工傷申請不予受理決定,為何不在庭審中說明或者判決后上訴?史光明沒有解釋。
昨日下午,渭南市人社局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科一工作人員電話中告訴華商報記者,大荔縣人社局上報姬女士工傷申請時只是工作性申報,市人社局根據資料做出不予受理決定,但并不知道此前大荔縣人社局有與此相關的官司,表示具體情況等調查后再回復。
律師觀點:行政決定涉嫌對抗司法權力
對于姬女士的遭遇,工傷律師認為,按法理,人社局應當履行法院的裁定,受理姬女士的工傷認定申請,并作出是否屬于工傷的認定,雖然大荔縣人社局無權做決定,也應上報上級業務主管單位,對姬女士是否屬于工傷進行認定,而不是由上級業務主管單位繼續以同樣理由作出不予受理決定,行政部門這樣的行政決定顯然有行政權力對抗司法權力的嫌疑。此外,在訴訟中,大荔縣人社局應當將該案移送上級部門進行裁定,或告知當事人向有權力做決定的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而這樣的違規行政也有瀆職之嫌。
渭南中院行政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認為,就目前該案的情況,姬女士可提起行政復議,也可到法院提起對渭南市人社局的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渭南市人社局做出的不予受理行政決定。目前,姬女士已經委托代理人就渭南市人社局做出的行政決定進行行政復議前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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