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
作者: 來源:紅網 發布時間:2017-08-11 11:22:00 瀏覽量:
日前,湖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
《通知》指出,在2004年1月1日后,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已享受傷殘津貼的在職工傷人員,其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145元。本次調整后,傷殘津貼低于2017年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到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參加了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機關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在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后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按照上述規定調整增加傷殘津貼。2003年12月31日前發生的工傷,其工傷人員中目前仍按月享受傷殘撫恤金的,其傷殘撫恤金的調整標準也按上述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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