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公司提供平臺,服務人員上線接單,平臺進行相應的抽成。這種新興業態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服務需求和市場規模迅速增長。然而針對此類平臺當中的勞動關系認定卻也一直存在爭議。近日有媒體報道,5月1日,四川成都一代駕司機被撞身亡,家屬要求認定工傷卻遭代駕平臺拒絕,理由是雙方并非雇傭關系。那么代駕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出現人身傷亡,平臺方究竟該不該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月1日凌晨,代駕司機范勝超在完成一單代駕訂單后,駕駛代駕折疊車返回途中與一輛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范勝超表姐陳雪清介紹,當其趕到現場時,120醫務人員已確認范勝超死亡。e代駕之所以通知他們,是因為范勝超必須要填一個緊急聯系人,所以就留了陳雪清的電話。
陳雪清表示,事發后曾多次與代駕平臺e代駕成都分公司溝通,希望公司為其事故進行賠償,并做出工傷認定。但e代駕方面卻回應表示,無法進行工傷認定,理由是平臺與駕駛員并不屬于雇傭關系。由于為駕駛員購買了保險,可以進行保險理賠。陳雪清說:“我們自己去找過他們兩次,他們就說你去告我吧,我們只是合作,沒有雇傭關系,因為沒有簽勞動合同。”
對于這樣的說法,陳雪清認為,表弟范勝超在完成代駕訂單后發生交通事故,平臺理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為他的單都是公司派的。
e代駕客服此前回應媒體表示,e代駕與代駕司機之間為合作關系,e代駕提供平臺,駕駛員上線工作,因此,無法認定工傷。今天上午記者多方聯系e代駕成都分公司,但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記者撥打e代駕客服電話,一位客服人員表示,該平臺代駕司機每一筆訂單會有相應的保險,對于司機出現傷亡,平臺是否承擔相應賠償,客服表示并不了解。
截至記者發稿,e代駕方面并未作出回應。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主任姜穎表示,認定工傷最主要的就是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具體到這一事件當中,對于代駕司機與平臺之間的關系界定還要具體分析。姜穎說,判斷雙方是否是一種勞動關系并不是看他們有沒有簽勞動合同,主要還是看它是否符合勞動關系的一些基本特征,如果符合,即使他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應當被認定為勞動關系。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與傳統行業相結合,代駕、網約車、外賣送餐等服務行業應運而生。然而在這些新興業態的背后,卻隱藏著理不清、道不明的法律關系。此前對于網約車司機與互聯網平臺是否構成勞動關系就曾引發爭議。那么類似平臺與從業者之間的關系究竟如何界定?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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